中新网拉萨1月28日电 (周文元 石凤英)记者28日从西藏“两会”获悉,目前,西藏农牧区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75元(人民币,下同),农牧区医疗制度县、乡覆盖率均达到100%,这标志着农牧区医疗制度已覆盖全体农牧民。
图为援藏医生为林芝农牧民义诊赠药。 张宁 摄据了解,过去五年,西藏自治区推进差异化个人缴费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筹资部分(20元)由县级财政补贴,将贫困人口20种门诊特殊病种产生的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报销补偿7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
图为医生为拉萨市曲水县农牧民义诊。 贡桑拉姆 摄西藏自治区还推行费用结算便民服务,所有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当场核销,县医院实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推行地市区域内异地结算。西藏还不断完善农牧民大病补充商业保险保障机制,由自治区财政出资为农牧民购买大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年投入总额达4600多万元。
图为医生在病房询问病人的病情。林芝市宣传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