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侵权案正在演变成合同纠纷
如何去实现行业规则的细化?如何去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平衡甲方乙方、上游下游的利益?这才是此类版权纠纷中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问题。
摆事实
匪我思存一审胜诉但侵权剧得以继续拍摄
3月11日晚,知名作家匪我思存微博发长文,再次谈原创被侵权,并谈及自己维权之路的艰辛。但这一次“侵权”并非是大众容易对号入座的“抄袭”,除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由头,背后更涉及复杂的合同纠纷。
已经播出的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是根据匪我思存的原著小说《迷雾围城》改编的,起初得到了原告方(即匪我思存)的授权。但是,该剧改编及拍摄工作在许可协议期满前未完成,剧方超过授权期限后未重新获得授权,却继续拍摄乃至播放。
在一审过程中,法院认为,完美时空公司等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摄制权的侵权,并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50万元。但法院对原告方提出的停止侵权主张并未予支持。《人生若如初相见》拟于2018年3月2日在腾讯视频播放。也就是说,当被告交了50万元的赔偿金后,就拿到了一张“无限期续约卡”。匪我思存不认可这“微薄”的维权所得,于是继续上诉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立即停止侵权”、“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赔偿因侵犯著作权给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500万元”等3项诉求。
目前,本案处于二审阶段,最终结果尚未落槌。然而,电视剧已经播出了十几集。